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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影是2003年的,我到七年後的今天才看完。

很好看。

很震撼。但還不算是太吃驚的地步。

一來或許是因為,網路上的字幕翻譯的太差了,

對韓文一竅不通的我來說,還真是不看字幕就看不懂,於是

對於劇情的了解和感染度不夠。

所以看得有點斷斷續續的,不是很認真、連貫。

二來是我很早以前有大概被雷過了,知道結局在等著的是怎樣的一個轉折。

說起來算是稍微可惜,可惜沒法讓這個堪稱是近十年暴力電影的經典之作

狠狠的用劇情的驟變轉折敲我腦門一記。


本來應該要繼續討論這部電影的劇情啦、心得、和背後的主題之類的,


但既然我的觀影過程並不是十分的專注,

餘韻不夠強烈,那麼,

我還是把後來去把原著的日本漫畫找出來之後,

看完的心得一併整理,討論吧。


先說漫畫的讀完的想法:

爛透了。

明明只有八本,卻讓人覺得冗長。

明明可以3本講完的故事,卻插進了大量男主角喝酒、吃飯、打砲的場面。

我強烈懷疑這個作者奉行東野圭悟筆下的出版界的潛規則。

吃喝了甚麼、去哪裡旅行了、開銷想要用出版社報公帳,

就在筆下的故事裡硬是加入了吃過的東西、玩過的地方的場面,


硬凹成是取材的消費來報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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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漫畫版的第一集封面)

漫畫結局的翻轉,差勁而有點無厘頭。

催眠術所解開的謎題和催眠術本身看起來都是多餘的。

甚至,到最後也沒有解釋為什麼要替女主角施加"和男主角相愛的"催眠指令。


相較之下,

電影節奏緊湊,情節驚人卻合理,步步絲絲入扣。

催眠術十分必要,男女主角必須被催眠是為了讓相隔十五年的父女

再也不相識,(讓女兒長大成熟到可以發生亂倫而不認識彼此的年紀)

進而愛上彼此。

而亂倫這個主題卻又緊緊咬住幕後大魔王的動機,

他為什麼要花那麼大的錢和心血去把一個普通人軟禁十五年,

為的只是當年這個普通人無意中撞見他和其姐姐亂倫的當下,

並且失口散布出這個謠言,而這個謠言本身如同滾雪球越滾越大,

其內容也越誇張,甚至連當事人自己都相信了,

才自我結束了性命。

他想以同樣的方式讓當初無心的始作俑者嚐嚐一模一樣的滋味。

這樣的仇恨,讓人理解,

也讓人同情,想想或許很多人都願意花十幾年的時間和數億元以上的金錢、心力,

去對當初無心放話的王八蛋復仇。

我知道我願意的。


而亂倫這個"罪行",似乎也從亙古以來就像是附骨之蛆一樣,

潛藏在人類的欲望裡。

與其把"原罪犯"看成是日本漫畫old boy的改編作品,

毋寧認為南韓導演朴贊浩借用了這個故事架構--一個被無緣無故關了十五年的人

一個現代的基督山復仇記,

去討論這樣一個人性議題。

Ovid變形記裡面,Oedipus the king裡,還有更多的希臘神話裡的悲喜劇
也不只一次出現戀父、戀母情結的主題。

我認為這個議題是歷久彌新的,人性的創口,

儘管科技日新月異了,社會架構龐雜了,那個傷口還像是嶄新的痂一樣


隱隱作痛。


相對於漫畫,在最終話大魔王柿沼竟然還自己親口說出:

我對你的怨恨像是"希臘悲劇一樣"


我的天啊...這大概是史上最沒說服力的犯罪自白了,

比赤川次郎的小說還要差,大概和柯南差不多。

到底是哪裡像呀,

一個孤單早熟的小學生,忽然被一個人發現和自己的相通之處,

你他媽咧,你找到soul mate了你知道嗎,

你根本就該辦兩桌請吃消夜了,還花三億元把人家軟禁十年。

不合情、不合理,不知所謂。

最後也沒個交代,到底為什麼要催眠女主角,就最終話了。


根本就是被腰斬了吧,我看。

假設電影版出的時間比結局還要早的話,

那麼作者搞不好根本就只是被南韓導演低價買下改編權
又改編出這樣一部叫好叫座的電影,

心有不甘,硬是要和電影做出不同的結局,硬轉了一個很不通的彎,

然後草草收尾(是不是亂報公帳的事情被發現了呢)

 

簡單言之,原罪犯這部電影,好看、緊湊,風格和畫面獨特,

有的時候又有點黑色的幽默。

最後男主角吳大秀瘋癲的學狗叫、舔仇人皮鞋,把自己的舌頭割掉,

只為了不讓仇人把這個秘密告訴給他的女兒知道。

我認為是近十年一流的名場面。


那是一個已經絕望的人,絕望地近似瘋癲,瘋癲地無計可施著。

那是何等細膩的呈現!

血淋淋、卻又尖銳,令人心痛,卻又動人十分。

片中的謎題揭曉時,大魔王在吳大秀面前放了一個箱子裡面裝了他女兒的相本,

記錄著她的成長。而隨著影像中的女孩越長越大,我們和吳大秀一同發現,

原來女兒就是這幾天和他發生關係、他深愛著的女孩。

一切揭曉了,這就是魔王的復仇,更恐怖的是,被關起來的女孩
身邊也放著一個同樣的箱子,背德的事實等著被打開。

吳大秀打電話給女孩的聲音語氣不再像是男人對女人了,

而像是對照著片頭的那樣,一個父親氣急敗壞的對著女兒叮囑著:

千萬別打開,我(爸爸)就快回家了!

 

那是本片中最令人鼻酸的場面。

或著在某種程度上,會令觀者響起共鳴,畢竟男女關係在很多方面上也往往

是照顧者和被照顧者的關係,類似(但不等於)親子間的關係,

而人類潛藏的情意結則把親情和愛情糾結得更曖昧難分。

這也或許正是本片想要探討的主題,純粹的相愛,是否可以跨過任何界線?


結局是男主角找了當初的催眠師,讓他把這一切都忘記了,

而他的親生女兒和他在一片雪原重逢,相擁著。

我記得看到某個影評說,這是全片唯一一個自然景,
而大量的人工建物造景象徵著壓迫感云云,

我是不懂評論,只覺得那片雪原很美。

而一對相愛的父女,再也不知道彼此的身分,只是單純相愛的兩人。


我想,雖然這是被世間視為背德噁心的勾當,

但是,如果兩個人你情我願,而且沒有人知道,甚至連他們自己都不知道了,

是不是就不再違背任何規則了呢?

如同失去了舌頭的大秀,在信的末尾所寫的:

雖然比禽獸還不如的我們,但也是有權利活下去的吧。


我不知道這件事情的對錯,

只知道我無法對他們丟石頭。


因為雪原很美,而兩人相擁著,異常美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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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irericire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