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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而為囚。

如果你和我一樣,也是很久很久沒有看實體書,而這是你久旱逢甘霖的第一本,

你會覺得好看的,在閱讀的過程中,直到你放下書本坐在原地回味,

就像你每次看完書都會做的例行性動作一般,你仍會認為這是一本好書的。


尤其,如果你也像我一樣,剛好在這本書發生的國度內蝸居,

你會更有感觸的。比方說書裡的主角到倫敦的toteham court road那地鐵站下車,

買了份報紙、喝杯咖啡,是很容易讓人感覺親切的。

 我前兩天才在那一站下車,走到下一站oxford circus去買一個好吃的便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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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曾經一再地提到這件事情,就是關於作家的屬地主義,
如果我能夠借用這個法律上的詞彙的話。

伊坂幸太郎的仙台,馬奎斯的馬康多,莫言的高密,

甚至城邦暴力團裡面,張大春對於60年代台北的描寫。

都可以歸於此類。


與其像是托爾金或金庸,把故事建築在遙遠或根本不存在的城市裡--那的確需要大師級的想像力和敘事技巧--

寫一個根基於眼前的城市上的故事其實比較簡單。

當然這不代表,上述的作家在想像力或技巧像就有甚麼欠缺了。

頂多代表了,他們對於各自選擇並耕耘的那塊土地,有著濃厚的情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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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這本書能夠讓任何讀者感受到上述的情感嗎?

或者,如果你並非如前述一般地久旱逢甘霖,

你會喜歡這本書嗎?

答案很可能是否定的。

原因試分述如下:

第一,主角的冤獄。

實在是沒有那麼嚴重。

他的確是被冤枉的沒錯。但是,和其書腰上號稱能與其相比的基督山恩仇記相比,

或是參考基督山恩仇記的連城訣也好,

主角實在沒有那麼慘。

他總共只被關了兩年多,

這還是加上他逃獄後來又在故事尾聲裡被抓回去等候審判的時間。

當然,或許有人會說,那你去坐牢試試看,

但是,比起刺激一九九五裡的Andy相比,他這兩年多的牢獄之災

實在像是在住夏令營。

我對於其他描寫監獄以及逃獄的作品,不管是哪種媒體上,只要看到了多半會有點印象。

但記得的不多就是了。

比起被比較的基督山恩仇記(被關了七年)

連城訣的狄雲(也是被關了好幾年,還被斬斷手指、穿琵琶骨)

20世紀少年裡的將軍(逃獄三百次、從世紀末被關到新世紀應該有10年以上)

這傢伙實在過太爽了,爽到我把他的名字給忘記了。


他也沒有被雞姦(我不是說我希望他被雞姦)

或是被圍毆、欺負,也沒有染上毒癮,

他連煙也不抽啊真是。


兩個同住的牢友除了人好、照顧他,把他保護的好好的,

還幫助他逃獄、甚至大艾爾在出獄後也一直幫助他,很聽他的話。

(為什麼要聽一個菜鳥的話哩,只能說志願役都是無腦的嘛?)


然後兩年多一點以後他就逃出去了,你說,還有比這更幸運的嘛?


其引人入勝之處在於寫實的筆法,穩穩的把故事情節往下推。

很容易讓閱讀者想知道接下來發生了甚麼事情。

當然還有故事的架構,一個朝向復仇的結局,

或者說,這個結局是讀者所期待的

但是,這也就是另一個為人詬病之處了。

"復仇的很不夠力。"

在這本書裡,甚至有著這麼一句話,我始終記得清楚:

復仇這道菜,越冷越夠味。

我個人是覺得,已經冷到快臭酸掉了。

在故事裡,最好的朋友,也是他未婚妻的哥哥被壞人一刀捅死。

他也因為這個罪名,被判刑22年(雖然他只完成了1/10)

在獄中,同寢的牢友和他長得如出一轍,還教他識字、文學等學問,

結果這個牢友也被壞人在獄中的內線給捅死了。


他出獄之後的報仇手段一開始還滿引人入勝的,

打算用房地產的內線操作把敵人的家產玩光。這裡的確很精彩。

在僅存的三名敵人之中,也的確把兩人玩到身敗名裂。

但剩下的元凶卻是毫髮未傷,連錢也沒賠多少。

不是說讀者一定要辛辣的刀刀見血、屍骨無存,

但是不覺得他的復仇才開始嗎?相較之下主角這邊已經死兩個人了,

為什麼敵人那邊都無人傷亡。

 最後依靠的也是律師和所謂的司法機制,把壞人繩之以法。

怎麼好像是藍色蜘蛛網的結局呢?

"天網恢恢、疏而不漏..." (我彷彿聽見盛竹如的緩慢旁白插嘴了。)

本書最精彩的高潮部分也絕對不是復仇,而是最後法庭上的辯論攻防戰

主角本身的功能被壓縮到坐在被告席上的一個figure

律師父子太搶戲了,有溫情、有智慧。

雖然我不是很懂,為什麼最後面五條罪名裡,關於竊取家產這一條,

不直接請那個蘇格蘭的律師拿出當初牢友的遺囑就好,

還要先辯稱他是經理人,並沒有花到家產反而讓家產增值。

有點蛇足之嫌。律師父子想辦法讓討論的方向不得不在他膝蓋上的傷口聚焦,

藉以逼迫法官和陪審團再一次重視當初的兇殺案而非眼前的逃獄和詐欺。

步步進逼的邏輯實在是很厲害,也讓人感嘆原來法庭其實是可以那麼不客觀的,

得依靠檢辯雙方各出奇招,才能"讓"司法機制去檢審某個早已經放在那裏的證據。

法律畢竟是為了人性而設立的,也始終無法擺脫人性。

 

而最後,重新審判三名敵人,致勝的關鍵竟然是那個演員"受不了壓力了"

自認罪名。

他緩緩說出:我承認有罪。

這也是本書結局的最後一行。實在是有點反高潮。


只能說,可能就像是書封裡的作者欄介紹的,作者以自身的牢獄之災做為寫作參考的經驗。

比起我聽過/看過牢獄故事相比。他可能沒有接觸到比較恐怖的一面。


這是一個坐在家裡安然無恙、無所事事的平凡人,

對於故事的期盼。正因為目前的我是幸運的,安全的,

在看一個描述牢獄和監禁的故事時,

我是那樣的期盼,得以體會不自由和壓迫,

得以體會咬嚙獄卒的耳朵直至斷裂,群架和毒品,地道和挖掘,

而藉此得以忘記,自己的不自由。

想起前幾年看的一本書,一刀未剪的童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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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太確定是不是書中的句子,作者說:

為什麼在我得到其他人眼裡所有的自由之後,我卻覺得不自由呢?


我想我是有點身在福中不知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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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irericire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2)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