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那篇引言的最後,我用了一個很九流武俠小說(或言情/或推理,總之九流,)
的結尾手法:
"我當時更不知道的,是我將在那邊撿到什麼。"
很明顯的,故事(這個我從未仔細想像細節的故事),
會和一個在海邊我將要撿到的東西有關。
這種結尾方式是我之前在補習班編教材的時候所學會的:
當時實在沒法子了,正課小朋友聽不懂也不想上,
我自己也不喜歡一直叨念人家聽不懂也不想聽的語言,
於是把進度裡的單字片語編進一個又一個瞎七八糟 歹戲拖棚的故事裡,
一堂課講一張講義份量的故事,講義裡的故事永遠講不完,
最後一句則永遠加了一些新的人物和要素,讓他們會有想繼續聽的慾望,
於是狼人在最後一句裡才會遇見吸血鬼,怪盜在最後一句裡遇見了福爾摩斯
螞蟻在最後一句裡才會想到怎樣從月球回家。
(相信我,這個只能用兩次段考! 第三次就沒效了!)
而令我啟程的理由則是,
(在我這個什麼都可能的九流濫故事裡,)
我把我這輩子想做的事情寫在一張紙上,裝在一個瓶子裡面,
並且預備要把它丟到海裡。
一個很適合還沒體會社會險惡,人間疾苦的死大學生
移動他發胖的下肢 啟程前往 一個也不甚遠的海岸邊的好理由。
總之這篇東西,
又一個屬於我個人的,來自夢境和現實之間的雞零狗碎。
像是吃品客洋芋片 無可避免會掉落的碎片 夾在沙發縫裡
經過十天半月 一不小心 才被您的尊臀壓迫而彈出 飛落在桌上,
沒有細細咀嚼的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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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麼 為什麼,我會真的坐在前往宜蘭的火車上呢?
我也真的在海邊,在距離頭城車站不到20分鐘的海水浴場裡,
向海面投擲了一個什麼東西呢?
而我也真的在當天14度的海風之中,於礁石遍佈的岸邊
撿起了一個什麼東西呢?
究~~竟~~,
發生了什麼事呢?
又~~究~~竟~~,
不知名的一流美少女和不知名的三流殺人事件會否真的突破
想像和真實的界線,發生在我卑微而平凡的生活中呢?
又~~究~~~竟
為什麼這結尾非得這麼的類似玫瑰瞳靈眼呢?
- Apr 16 Mon 2007 16:51
我真的去了(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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