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影是2003年的,我到七年後的今天才看完。
很好看。
很震撼。但還不算是太吃驚的地步。
一來或許是因為,網路上的字幕翻譯的太差了,
對韓文一竅不通的我來說,還真是不看字幕就看不懂,於是
對於劇情的了解和感染度不夠。
所以看得有點斷斷續續的,不是很認真、連貫。
二來是我很早以前有大概被雷過了,知道結局在等著的是怎樣的一個轉折。
說起來算是稍微可惜,可惜沒法讓這個堪稱是近十年暴力電影的經典之作
狠狠的用劇情的驟變轉折敲我腦門一記。
本來應該要繼續討論這部電影的劇情啦、心得、和背後的主題之類的,
但既然我的觀影過程並不是十分的專注,
餘韻不夠強烈,那麼,
我還是把後來去把原著的日本漫畫找出來之後,
看完的心得一併整理,討論吧。
先說漫畫的讀完的想法:
爛透了。
明明只有八本,卻讓人覺得冗長。
明明可以3本講完的故事,卻插進了大量男主角喝酒、吃飯、打砲的場面。
我強烈懷疑這個作者奉行東野圭悟筆下的出版界的潛規則。
吃喝了甚麼、去哪裡旅行了、開銷想要用出版社報公帳,
就在筆下的故事裡硬是加入了吃過的東西、玩過的地方的場面,
硬凹成是取材的消費來報帳。
(漫畫版的第一集封面)
漫畫結局的翻轉,差勁而有點無厘頭。
催眠術所解開的謎題和催眠術本身看起來都是多餘的。
甚至,到最後也沒有解釋為什麼要替女主角施加"和男主角相愛的"催眠指令。
相較之下,
電影節奏緊湊,情節驚人卻合理,步步絲絲入扣。
催眠術十分必要,男女主角必須被催眠是為了讓相隔十五年的父女
再也不相識,(讓女兒長大成熟到可以發生亂倫而不認識彼此的年紀)
進而愛上彼此。
而亂倫這個主題卻又緊緊咬住幕後大魔王的動機,
他為什麼要花那麼大的錢和心血去把一個普通人軟禁十五年,
為的只是當年這個普通人無意中撞見他和其姐姐亂倫的當下,
並且失口散布出這個謠言,而這個謠言本身如同滾雪球越滾越大,
其內容也越誇張,甚至連當事人自己都相信了,
才自我結束了性命。
他想以同樣的方式讓當初無心的始作俑者嚐嚐一模一樣的滋味。
這樣的仇恨,讓人理解,
也讓人同情,想想或許很多人都願意花十幾年的時間和數億元以上的金錢、心力,
去對當初無心放話的王八蛋復仇。
我知道我願意的。
而亂倫這個"罪行",似乎也從亙古以來就像是附骨之蛆一樣,
潛藏在人類的欲望裡。
與其把"原罪犯"看成是日本漫畫old boy的改編作品,
毋寧認為南韓導演朴贊浩借用了這個故事架構--一個被無緣無故關了十五年的人
一個現代的基督山復仇記,
去討論這樣一個人性議題。
Ovid變形記裡面,Oedipus the king裡,還有更多的希臘神話裡的悲喜劇
也不只一次出現戀父、戀母情結的主題。
我認為這個議題是歷久彌新的,人性的創口,
儘管科技日新月異了,社會架構龐雜了,那個傷口還像是嶄新的痂一樣
隱隱作痛。
相對於漫畫,在最終話大魔王柿沼竟然還自己親口說出:
我對你的怨恨像是"希臘悲劇一樣"
我的天啊...這大概是史上最沒說服力的犯罪自白了,
比赤川次郎的小說還要差,大概和柯南差不多。
到底是哪裡像呀,
一個孤單早熟的小學生,忽然被一個人發現和自己的相通之處,
你他媽咧,你找到soul mate了你知道嗎,
你根本就該辦兩桌請吃消夜了,還花三億元把人家軟禁十年。
不合情、不合理,不知所謂。
最後也沒個交代,到底為什麼要催眠女主角,就最終話了。
根本就是被腰斬了吧,我看。
假設電影版出的時間比結局還要早的話,
那麼作者搞不好根本就只是被南韓導演低價買下改編權
又改編出這樣一部叫好叫座的電影,
心有不甘,硬是要和電影做出不同的結局,硬轉了一個很不通的彎,
然後草草收尾(是不是亂報公帳的事情被發現了呢)
簡單言之,原罪犯這部電影,好看、緊湊,風格和畫面獨特,
有的時候又有點黑色的幽默。
最後男主角吳大秀瘋癲的學狗叫、舔仇人皮鞋,把自己的舌頭割掉,
只為了不讓仇人把這個秘密告訴給他的女兒知道。
我認為是近十年一流的名場面。
那是一個已經絕望的人,絕望地近似瘋癲,瘋癲地無計可施著。
那是何等細膩的呈現!
血淋淋、卻又尖銳,令人心痛,卻又動人十分。
片中的謎題揭曉時,大魔王在吳大秀面前放了一個箱子裡面裝了他女兒的相本,
記錄著她的成長。而隨著影像中的女孩越長越大,我們和吳大秀一同發現,
原來女兒就是這幾天和他發生關係、他深愛著的女孩。
一切揭曉了,這就是魔王的復仇,更恐怖的是,被關起來的女孩
身邊也放著一個同樣的箱子,背德的事實等著被打開。
吳大秀打電話給女孩的聲音語氣不再像是男人對女人了,
而像是對照著片頭的那樣,一個父親氣急敗壞的對著女兒叮囑著:
千萬別打開,我(爸爸)就快回家了!
那是本片中最令人鼻酸的場面。
或著在某種程度上,會令觀者響起共鳴,畢竟男女關係在很多方面上也往往
是照顧者和被照顧者的關係,類似(但不等於)親子間的關係,
而人類潛藏的情意結則把親情和愛情糾結得更曖昧難分。
這也或許正是本片想要探討的主題,純粹的相愛,是否可以跨過任何界線?
結局是男主角找了當初的催眠師,讓他把這一切都忘記了,
而他的親生女兒和他在一片雪原重逢,相擁著。
我記得看到某個影評說,這是全片唯一一個自然景,
而大量的人工建物造景象徵著壓迫感云云,
我是不懂評論,只覺得那片雪原很美。
而一對相愛的父女,再也不知道彼此的身分,只是單純相愛的兩人。
我想,雖然這是被世間視為背德噁心的勾當,
但是,如果兩個人你情我願,而且沒有人知道,甚至連他們自己都不知道了,
是不是就不再違背任何規則了呢?
如同失去了舌頭的大秀,在信的末尾所寫的:
雖然比禽獸還不如的我們,但也是有權利活下去的吧。
我不知道這件事情的對錯,
只知道我無法對他們丟石頭。
因為雪原很美,而兩人相擁著,異常美麗。